和辛普森相比,乔丹的人生有点没意思,他没有挑战、反叛美国梦的东西,他就是美国梦本身。纪录片用500分钟,从光环和非议中剥离出一个私人的、也是体育史的问题:一个心胸狭小、睚眦必报的人,是如何成就伟大的?当然有克劳斯的运作、禅师的调教以及NBA和耐克的全球化,但这个人的一切表现都在重复那句对温特的怒吼:There's I in win!我们把它归结为好胜心,但不止如此,毕竟,哪个球员没有?这让我想到伯林说的内倾,不如承认,乔丹的mentality,是一种神秘甚至病态的动力,为此,他不惜编造挑衅来激发斗志。赢有代价,那就是成为孤独、克里斯玛型的暴君,所有人的访谈,串联起这个邪恶的故事,它最终是反叛的,也是纯真的:在二十世纪的最后十年,写就开挂的、浪漫主义的神话。最后一舞终了,神迹成为凡人生命的注脚,夺冠后的哭泣,比冠军更定义你。